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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-臺東縣大武國小開放操場管理措施

臺東縣大武國小【開放戶外操場】防疫管理措施
111.8.19
壹、 依據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戶外操場防疫管理措施。
貳、 目的:因應新冠疫情影響,為兼顧民眾生活品質與活動空間需求,於整體防疫
措施規範下,適度開放學校戶外操場,提供社區民眾於疫情期間使用。
參、 開放時間:
一、 每週一至週五:下午17:30至18:30。
二、 每週六至週日:上午08:30至18:30。
肆、 開放範圍:【學校戶外操場】、健康中心旁之【無障礙廁所】;其餘不開放。
伍、 防疫措施:
一、 學校戶外操場管理
(一) 學校於防疫措施前提下,適度開放學校戶外操場,供社區民眾活動使用。
(二) 進入戶外操場運動民眾應配戴口罩自行量測體溫。
(三) 進入戶外操場運動民眾於運動時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,
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,仍應配戴口罩。
(四) 有發燒(額溫≧37.5℃、耳溫≧38℃)、呼吸道症狀、 嗅覺味覺異常或不
明原因腹瀉等疑似COVID-19症狀或身體不適之民眾,應避免進入校園。
二、區域管制措施
(一) 學校行政區域、教學區域及室內場所(館)禁止民眾進入。
(二) 戶外團體運動設施(如籃球場、網球場、棒球場、 羽球場、游泳池等)
,不開放人員使用及進入。
(三) 戶外個人運動設備(如單槓等健身器材等),不開放使用。
(四) 僅開放鄰近戶外操場之無障礙廁所1間供運動民眾使用,餘不予開放。
(五) 校園飲水機全面暫停使用。
三、人流管制措施
(一)出入動線:學校正門或側門-行政大樓前人行步道-操場。
(二)請運動民眾保持社交距離並遵守防疫規定,並安裝「臺灣社交距離App」
(三)若發現有人群聚集或無法維持社交距離之事,學校將勸導或進行人流引導
陸、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:
當出現COVID-19確診個案時,由學校通報衛生及地方主管機關,並配合衛生
主管機關之疫情調查,並落實執行以下防治措施。
一、 學校教職員工或學生,應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該校戶外操場應暫停開放並進行環境清潔消毒,且增加清潔消毒作業頻率,後續視疫調情形且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,再行評估開放。
三、 衛生單位匡列為「密切接觸者」之人員應配合最新居家隔離規定進行居家隔離、採檢及相關防疫措施。
四、於確診個案可傳染期內,與確診個案於校園活動之教職員工及相關人員(非
密切接觸者),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與安排,並進行「自我健康監測」。
五、曾確診個案如需進入校園者,應符合指揮中心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
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」所訂解除隔離治療條件。
六、其他衛生主管機關指示之應配合事項。
柒、裁罰規範進入學校戶外操場活動民眾倘違反防疫相關規定,經勸導仍未改善,學校可向地方政府進行通報,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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